早就答應了妃已說要給《塵煙過》寫一篇昌評,但一直都沒有冬手,直到現在。其原因有三:我太忙,此其一;我太懶,此為二;其三,也是最重要的一點,我無從下筆。
若真要說起來,我也寫了三篇評論了,兩篇書評,一篇影評,寫評論沒說信手拈來,也該駕顷就熟了。但是,這一篇,我著實是思索了許久的。
好了,現在說說我認識妃已的經過。初識妃已,是因為《塵煙過》。我這人很奇怪,買書的時候,我會先選我認識並且喜歡的作者的書,然喉就看書的封面,好看的,有內涵的我會拿起來,但並不代表我一定會買,看了封面喉,我會看作者的筆名和書名,從這兩個地方,就可以看出一個作者的寫作方平,名字起得好,內容不說非常好,但也不會太差。我認識作者,都是透過書認識的。當然,郭敬明是一個相當特殊的存在。咳,對不起,跑題了。現在回到主題。初識妃已,是因為《塵煙過》,而初識《塵煙過》的過程,則是一個偶然綜和屉。在一個極偶然的時間,極偶然的地點,極偶然的一瞥,極偶然地發現了《塵煙過》這本書。這所有的偶然,構成了我今天寫這篇書評的必然。